巡礼 | 执法为民篇(三)坚持消费者至上理念 全力营造安全放心诚信消费环境
2022年,李女士在我市西安路锦辉购物广场店购买一件棉服,回家后感觉不像在商场试穿时那么喜欢,于是第二天带着购物小票便去退货。经店员确认该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后,立即按流程为顾客办理了退货,李女士对该店家的做法非常认可,并表示会继续将西安路锦辉购物广场店作为其购物的主要场所,也会向亲朋好友推荐。
西安路锦辉购物广场店作为我市首批参与“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的经营单位,自参加活动以来,从商场每月的消费者满意度调查结果来看,像李女士这样的消费者购物满意度呈现上升趋势。
近年来,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坚持发挥职能作用,从激发市民消费潜力、加强消费领域执法、强化消费教育引导等方面,多措并举,全力营造安全放心诚信的消费环境。
强化政府部门引领大力推行“集贸市场赔偿先付制度和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
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调研,积极探索工作方法,创新推进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模式,从连锁企业和商圈入手,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到“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中来,从市级层面带动提升“活动”推广速度。锦辉商城连锁(3家店)全覆盖参与活动;金普新区、庄河市万达商圈28家实体零售企业加入活动,实现我市商圈推广“零突破”。制发《大连市线下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指引(试行)》,通过规范引领、全程监督、动态管理、定期公示等措施,规范“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活动。依托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大力推行赔偿先付制度,督促引导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促进消费纠纷的快速解决。截至目前,全市建立赔偿先付制度的农(集)贸市场50家,推行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的经营单位52家,累计退货数量1.14余万件,退货金额1100余万元。
强化消费领域执法加大集贸市场水产品欺诈宰客等违法行为执法力度
市市场监管局成立集贸市场水产品欺诈宰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周调度、周通报”工作机制,项目化、清单化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严格落实属地监管原则,对辖区集贸市场进行全覆盖检查。成立专门督导组,以景区周边、火车站、机场附近、水产品交易较活跃的集贸市场为重点施行督导检查。充分依托大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收集并关注水产品欺诈宰客相关线索,与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及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共同核查,跟踪督办,逐件落实,有效解决,形成闭环管理。专项行动以来,共检查集贸市场2010家次,检查水产品业户14694户次,现场检查发现计量、价格等方面问题共129个,均已现场责令整改,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提升。
强化消费教育引导加大消费维权法规和政策宣传力度
“3·15”期间,市市场监管局走进《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直播间,现场就“消费维权”等相关话题,回应社会关切和舆情热点。发布消费提示,曝光典型案例,提醒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全媒体推行“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提升我市实体经营者的关注度和重视程度。阶段性公布推行“两项制度”经营单位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接受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监督。在“6.18”“双十一”等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前夕,通过市市场监管局公众号发布消费提醒,敬告广大消费者在促销活动期间理性消费,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的依法维权能力。全年发布消费提示、案例等30余篇,百余家媒体进行转载,广大消费者的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持续提高。
精 彩 回 看
1.巡礼 | 执法为民篇(一)以制度建设“五规范”为引领 积极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
2.巡礼 | 执法为民篇(二)担当作为扎实开展价格监管 多措并举为企业民生保“价”护航
本条微信由“大连市场监管”编辑制作
转载请按以下格式注明来源↓↓↓
大连市场监管(微信号:dlsscjgj)
监制:周毅
文字:杨悦
来源: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